ACC 2017: 消融應作為房顫一線治療?
導管消融治療能否作為部分房顫患者的一線治療仍頗受關注。在美國心臟病學會第 66 屆科學年會(ACC2017)上,來自美國猶他州 Intermountain Medical Center Heart Institute 的電生理專家 John D. Day 闡述了他的觀點。

圖 1 John D.Day 在會場做報告
John D.Day 以三個房顫病例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法引出話題,闡述了 Heart Rhythm 雜志關于首次確診房顫時間和射頻消融手術之間的間隔的延長可能會影響心血管病人的長期預后的觀點,文章指出,首次確診房顫后, 相對于 30~180 天行消融手術,181~545 天,546~1825 天,甚至超過 1825 天后消融治療,后三組的無事件生存率顯著降低。
然后,John D.Day 總結了目前為止的三個大規模前瞻性隨機研究關于房顫消融 VS 藥物治療作為一線選擇的結果,RAAFT-1 研究(Wazni,2005),MANTRA -PAF 研究(Cosedis-Nielsen,2012),以及 RAAFT-2 研究(Morillo,2014),其中最新的 RAAFT-2 研究共納入 127 名從未接受治療的陣發性房顫患者,納入患者接受抗心律失常藥物或射頻消融治療,并隨訪 24 個月。
研究主要終點事件:治療后發生持續 ≥ 30s 的快速性房性心律失常。
次要終點事件:復發快速性房性心律失常和隨訪 1 年后生活質量的改善。
結果發現,對于從未接受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的陣發性房顫患者,射頻消融治療快速型房性心動過速復發率低于藥物治療。
除此之外,Antti Hakalahti 在 EuroPace 上發表了關于射頻消融與藥物作為房顫一線治療對比的 Meta 分析,共 491 名陣發性房顫納入研究,其中大部分為年輕,相對健康的陣發性房顫患者,隨訪 1~2 年,其中共有 19 名射頻患者過渡到藥物治療,而有 80 名最初選擇藥物治療的患者過渡到消融手術治療。
而對于三個大規模隨機實驗房顫復發率的 Meta 分析指出,消融手術相對于藥物治療減少 37% 的復發率。鑒于此,2012 HRS/EHRA/ECAS 專家共識,2014 ACC/AHA/HRS 指南、2016ESC 指南把房顫射頻治療作為一線選擇分別寫入指南,其中陣發性房顫證據水平為 2A,持續性房顫證據水平為 2B(可能推薦)。
最后,隨著房顫的導管射頻消融技術逐漸成熟?,以上幾方面可能提示導管射頻消融治療房顫應該成為房顫的一線治療,但應該強調房顫的介入治療還在不斷發展過程中,其手術復雜程度和對設備條件的要求遠遠超過其他心律失常,而手術費用較昂貴,現實是很多醫療保險公司不會為首選消融手術買單。因此,John.Day 指出,在他們中心,可能還是會首先嘗試選擇藥物治療。
本文作者: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張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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